小兒的年齡與脈搏的至數有直接的關系,故持脈之道,必先明小兒年齡的分期。
1、年齡的分期小兒年齡的分期,唐·孫思邈《千金要方》以十六歲以內為少,六歲以下為??;宋·無名氏所撰《小兒衛(wèi)生總微論方》則以為“當以十四歲以下為小兒治”,顯然過于簡單而不合實用,殆至明·龔廷賢《壽世保元》才做了較細致的劃分,成為后世兒科脈診的依據,其以“半周至二歲內為嬰兒,三、四歲為孩兒,五、六歲為小兒,七,八歲為齠齡,九歲為童子,十歲為稚子。”這種分法,未免又失于過細、從脈診學的角度上考慮,結合小兒各個不同年齡時期的特點和實際情況,一般將小兒年齡分期為:
初生兒期(出生后一個月內):此期初離母體,對外界環(huán)境開始接觸,一旦染患,其診斷手段,多依虎口三美法和望聞及間接問診法為主。
乳兒期(一周歲以內):這是小兒生長發(fā)育最為迅速的時期,但因臟腑嬌嫩,形氣未充,抗病能力較弱,易于染疾。其脈診方法與初生兒基本相同。
幼兒期(由一周歲開始至七周歲):這是小兒繼續(xù)生長發(fā)育的時期,各種生理功能.日趨成熟,一旦患病,元·滑伯仁《診家樞要》主張:“小兒三歲以下,看虎口三關紋色。”不言而喻,則三歲以上當從切脈。然明人李仲梓《診家正眼》認為:“五歲以上,以一指取寸關尺三部為主。”后世多從滑氏學說。
學童期(由七周歲開始至十四周歲):此期仍屬發(fā)育成長階段,抗病能力增強,其生理特點和所患疾病已逐漸與成人接近,此后開始性的發(fā)育而轉人少年期。一旦染患,其脈診法與成年人相同。
2、年齡與脈搏至數小兒年齡與脈搏至數的關系,古人多圓圈而言之,晉·王叔和《脈經》認為:“小兒脈息八至者平,九至者傷,十至者困。”明·李仲梓《診家正眼》則以為:“六至為和平,七八至為熱,四五至為寒?!痹せ省对\家樞要》以為:“常以六七至為率,添則為熱,減則為寒?!敝栽斐扇绱酥制?,是與小幾年齡分期不同有關。小兒脈搏較速,二、三歲的小兒,一般按成年人一次呼吸定息,其脈來六次為常脈,超過六次則為數,不足六次則為遲。年齡漸增,則脈搏次數相應減少,一般以如下為率:
初生兒:120~140次(以每分鐘計,合成人每次呼吸7—8至)。
一歲:110—120次(以每分鐘計,合成人每次呼吸6—7至)。
四歲:10次(以每分鐘計,合成人每次呼吸6至)。
八歲:90次(以每分鐘計,合成人每次呼吸5至)。
十四歲:75~80次(以每分鐘計,合成人每次呼吸4—5至)。
但要注意,小兒脈搏的次數,每因哺乳、啼哭、走動等而激增,故以睡眠及安靜時診察最為準確。脈搏次數,固屬脈診之一,但無容忽視的是,至數僅是“脈象”中的一部分,故應密切聯系脈“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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