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學(xué)教育網(wǎng)小編整理了古今度量衡對照及換算如下,請各位考生仔細查看。
(一)古今度量衡對照
由于古代度量衡制度在各個歷史時期有所不同,因此唐代以前古方用藥的計量單位,與現(xiàn)代相差甚大。及至宋代,遂以兩、錢、分、厘、毫之目,積十六兩為一斤。元、明、清代,沿用宋制,很少變易。在臨床應(yīng)用時,應(yīng)當按近代中藥學(xué)著作,參考近代各家醫(yī)案所用劑量,并隨地區(qū)、年齡、體質(zhì)、氣候及病情需要來決定。
(二)古方中幾種特殊計量單位
1.方寸匕:一方寸匕約等于現(xiàn)代的2.74ml,盛金石藥末約為2g,草木藥末為1g左右。
2.錢匕:一錢匕約合今五分六厘,約2g多;半錢匕約合今二分八厘,約1g多;錢五匕約為一錢匕的1/4,約今一分四厘,合0.6g.
3.刀圭:一刀圭約等于一方寸匕的1/10。
4.一字:一字藥末,約合一分(草木藥末要輕些)。
5.銖:漢以二十四銖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
6.枚:為果實計數(shù)的單位,隨品種不同,亦各有其標準,例如大棗十二枚,則可選較大者為一枚之標準。
7.束:為草木及蔓類植物的標準,以拳盡量握之,切去其兩端超出部分稱為一束。
8.片:將物切開之意,如生姜一片,約計0.3g為準。
另外,有以類比法作藥物用量的,如一雞子黃=一彈丸=40桐子=80粒大豆=160粒小豆=480大麻子=1440小麻子。
(三)公制與市制計量單位換算
為了統(tǒng)一我國的計量工作,國務(wù)院指示從1979年1月起,全國中醫(yī)處方用藥計量單位一律采用以“克”為單位的公制。具體規(guī)定:“中藥計量單位的換算,按十兩為一斤的市制的一錢等于5克;十六兩一斤的市制的一錢等于3克,尾數(shù)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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