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醫(yī)學科學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相信是準備參加醫(yī)學考博的朋友比較關注的事情,為此,醫(yī)學教育網小編整理內容如下:
根據《鄭州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校研究生〔2018〕3號)精神,2021年鄭州大學醫(yī)學科學院基礎醫(yī)學、臨床醫(yī)學和護理學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實施“申請-考核”制。為切實做好博士招生工作及提高生源質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一、組織領導
1、成立鄭州大學醫(yī)學科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領導小組。
2、設立由主管院長、教務人員組成的“申請材料初審小組”,審查考生基本報考資格,并基于專業(yè)素質、學術水平、綜合素質能力及培養(yǎng)潛質等方面綜合評價確定考生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資格,確保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的考生質量?!吧暾埐牧铣鯇徯〗M”對材料初審情況負有解釋責任。
3、按一級學科或相近二級學科,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指導教師組成的考核專家組,申請人選擇的導師原則上應參加考核工作。
二、選拔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錄取生源質量。
2、全面衡量、科學選拔、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
3、充分尊重導師招生自主權,同時發(fā)揮專家組考核作用。
4、強化對申請人的創(chuàng)新能力、科研潛力和已獲得學術成果等的綜合考核,選拔具有創(chuàng)新能力和學術專長的拔尖創(chuàng)新型人才。
三、申請類別
1.普通招生:以普通招考方式進行培養(yǎng)的研究生(普通招考生)選拔范圍主要為我校及其他高水平重點大學或重要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優(yōu)秀應屆、往屆畢業(yè)生及取得境外高水平碩士學位人員。應屆生需于博士入學前獲得碩士學位,境外獲得碩士學位申請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書。選拔要求及條件按第四條執(zhí)行。
2.碩博連讀:以碩博連讀方式進行培養(yǎng)的研究生(碩博連讀生),選拔范圍僅限我校全日制在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選拔要求及條件按照《鄭州大學直博生、碩博連讀生管理辦法》(校研究生<2019>4號)執(zhí)行。
3.直接攻博:以直博方式進行培養(yǎng)的研究生(直博生)選拔范圍為本校和外校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選拔要求及條件按照《鄭州大學直博生、碩博連讀生管理辦法》(校研究生<2019>4號)執(zhí)行。
四、普通招考類別申請基本條件
2021年《鄭州大學醫(yī)學科學院博士生招生專業(yè)目錄》所列專業(yè)均以“申請-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請我校普通招考“申請-考核”制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我校本年度博士生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
2.原則上為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突出的可適當放寬要求。
3.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知識,已完成規(guī)定的碩士課程學習并且成績優(yōu)秀;
4.具有科研創(chuàng)新精神和一定水平的科研能力。
5.外語水平原則上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在英語語言國家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2)CET-4≥425或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試合格。
(3)通過學校組織的外語入學考試。
6.定向碩士研究生申請必須出具原協(xié)議單位的同意函。
五、申請-考核流程
按本年度鄭州大學招生簡章要求(http://gs.zzu.edu.cn/info/1024/10812.htm)
申請人需先在研招網完成報名,并導出、打印《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隨后進入“申請-考核”流程。我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選拔分為申請、考核、錄取三個階段。
(一)申請
申請人將申請材料提交招生導師,導師審查、同意并在《鄭州大學“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研究生登記表》簽署意見后,向我院正式提交以下所列申請材料。包括:
(1)本人簽名的《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在研招網完成報名后導出、打印);
(2)報考導師簽字同意的《鄭州大學“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研究生登記表》(附件1);
(3)個人陳述書及研究報告。內容包括學習及學術研究的簡要經歷、經驗、能力、特別成就及其他原創(chuàng)性研究成果、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本人擬從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設想;
(4)專家推薦書。須由兩名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分別簽字出具。
(5)本科畢業(yè)證、學位證和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學位證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碩士生提交所在學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的在校學生證明);
(6)本科及研究生階段成績單。由考生所在學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非應屆畢業(yè)生也可由考生檔案所在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7)外語水平證明材料復印件;
(8)往屆生提交碩士論文摘要和結論部分;應屆生可提交大摘要和開題報告;
(9)在重要核心刊物上發(fā)表的學術論文、相關檢索證明、獲獎證書復印件,招生單位規(guī)定以及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請材料;
(10)《鄭州大學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政治審查表》(附件2)。
上述材料,掃描整理成一個PDF格式的電子文檔,在2021年2月20日前發(fā)送到學院研究生辦公室郵箱:AMSyanjiusheng@zzu.edu.cn。申請人須在參加考核時提交審核材料原件。
(二)考核
申請材料經初審小組完成材料審核后,公示通過申請名單,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
1.英語水平考核:
(1)達到英語免試條件的申請人,在申請資料中提交有效期范圍內的外語水平證明材料。本年度報考我院的考生英語免試條件:
a.在英語語言國家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b.外語成績滿足下列條件之一:CET-4≥550或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WSK、PETS5考試合格;
c.在SCI收錄的英文國際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若導師排第一則可第二)發(fā)表過高質量英文學術論文。
(2)未達到英語免試條件的申請人,需參加我校統(tǒng)一組織的英語考試。英語考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上述兩種形式,成績不計入最終成績。
2、專業(yè)考核
(1)考核形式: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荚嚂r間另行通知。
(2)考核內容及科目:專業(yè)課考核內容包含醫(yī)學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
基礎醫(yī)學(1001**)考試科目為“2431-分子生物學(一)”。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可在導師簽字同意后免試,成績計為100分;免試條件為: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在SCI期刊發(fā)表高質量學術論文1篇。
臨床醫(yī)學(1002**)考試科目為“2431-分子生物學(一)”、“2531-病理學(二)”、“2532-病理生理學(二)”、“2539-神經解剖學”選擇其一,具體考試科目以《鄭州大學醫(yī)學科學院博士生招生專業(yè)目錄》相關專業(yè)所列科目為準;所有申請-考核制考生都必須參加考試。
護理學(101100)考試科目為“2701-護理理論”;所有申請-考核制考生都必須參加考試。
(3)直博生和碩博連讀生專業(yè)課免試,成績記為100分。
3、綜合能力考核
(1)考核形式:面試。要求申請人將個人科研經歷和成果介紹、對擬從事研究領域學術現狀的概述、本人擬進行的研究工作設想及所具備的條件等內容以PPT形式進行闡述,面試時間不少于30分鐘。特定學科專業(yè)還包括相應形式的實驗操作考核。由考核小組成員現場打分,總分100分。
(2)考核內容:
a.專業(yè)素質:申請人對本學科前沿知識及研究動態(tài)掌握情況;
b.外語水平:外國語或專業(yè)外語(如文獻閱讀、寫作、口語和聽力等)測試;
c.綜合素質:申請人的思想政治表現、學習(工作)態(tài)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情況、人文素質以及舉止、表達和禮儀及心理狀況等方面;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能力、科研能力、培養(yǎng)潛質;是否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造能力。
d.特定學科專業(yè)的實驗操作能力。
(3)碩博連讀生和普通招生“申請-考核”制考生均需參加此部分考核。
(4)考核結束后,考核工作小組成員按照無記名方式分別對申請者的考核情況進行打分;所有考核內容都應有保存可以復查的考核記錄材料。
上述專業(yè)考核和綜合能力考核滿分均為100分,最終成績計算公式為:
專業(yè)考核x30%+綜合能力x70%
(三)錄取
1、學院工作小組綜合考生申請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專家考核情況、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體檢結果等做出綜合判斷,按照“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2、擬錄取名單的成績計算出的最終成績,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排名名單將由研究生院審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未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的名單,導師和單位不得向申請人承諾錄取。
3、經此程序未選拔出研究生的專業(yè),可接受專業(yè)調劑,不受成績排序限制。
4、通過“申請-考核”制選拔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類別原則上均為非定向就業(yè)培養(yǎng),申請人被錄取后必須全脫產學習,學生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學校,學習年限、畢業(yè)就業(yè)、繳納學費政策及獎、助學金政策與公開招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同。
六、監(jiān)督機制及質量保障
(一)建立招考過程監(jiān)督保障機制,監(jiān)督、規(guī)范招考流程,保證選拔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充分發(fā)揮“申請-考核”制的積極作用。
(二)接受學校監(jiān)察小組的監(jiān)督。學院申訴電話為0371-66658850。
(三)建立健全博士研究生招生選拔全過程的監(jiān)督機制。發(fā)揮學術專家的督導作用,聘請研究生教育督導組專家,對博士研究生招生選拔過程中考核組織、專家構成以及存在問題等方面進行督導巡視與問題診斷,維護良好招生秩序,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四)建立過程可溯制度。在做好各類考核紙質記錄的基礎上,對面試環(huán)節(jié)全程錄音、錄像,保證面試的規(guī)范性和過程的可追溯性。
(五)在申請和審核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永久取消其報考鄭州大學博士研究生資格,已被錄取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七、其他
本實施細則由鄭州大學醫(yī)學科學院負責解釋。
申請人請及時加群:QQ:822432415.
附件: 附件1
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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