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大家熟悉了解“工作場所通風、除塵、排毒設計衛(wèi)生標準規(guī)定”相關知識,醫(yī)學教育網小編整理了如下資料,供大家參考。
通風、除塵、排毒設計應遵循相應的防塵、防毒技術規(guī)范和規(guī)程的要求。
a)當數種溶劑(苯及其同系物、醇類或醋酸酯類)蒸氣或數種刺激性氣體同時放散于空氣中時,應按各種氣體分別稀釋至規(guī)定的接觸限值所需要的空氣量的總和計算全面通風換氣量。除上述有害氣體及蒸氣外,其他有害物質同時放散于空氣中時,通風量僅按需要空氣量最大的有害物質計算。
b)通風系統(tǒng)的組成及其布置應合理,能滿足防塵、防毒的要求。容易凝結蒸氣和聚積粉塵的通風管道、幾種物質混合能引起爆炸、燃燒或形成危害更大的物質的通風管道,應設單獨通風系統(tǒng),不得相互連通。
c)采用熱風采暖、空氣調節(jié)和機械通風裝置的車間,其進風口應設置在室外空氣清潔區(qū)并低于排風口,對有防火防爆要求的通風系統(tǒng),其進風口應設在不可能有火花濺落的安全地點,排風口 應設在室外安全處。相鄰工作場所的進氣和排氣裝置,應合理布置,避免氣流短路。
d)進風口的風量,應按防止粉塵或有害氣體逸散至室內的原則通過計算確定。有條件時,應在投入運行前以實測數據或經驗數值進行實際調整。
e)供給工作場所的空氣一般直接送至工作地點。放散氣體的排出應根據工作場所的具體條件及氣體密度合理設置排出區(qū)域及排風量。
f)確定密閉罩進風口的位置、結構和風速時,應使罩內負壓均勻,防止粉塵外逸并不致把物料帶走。
g)下列三種情況不宜采用循環(huán)空氣:
—— 空氣中含有燃燒或爆炸危險的粉塵、纖維,含塵濃度大于或等于其爆炸下限的25%時;
—— 對于局部通風除塵、排毒系統(tǒng),在排風經凈化后,循環(huán)空氣中粉塵、有害氣體濃度大于或等于其職業(yè)接觸限值的30%時;
—— 空氣中含有病原體、惡臭物質及有害物質濃度可能突然增高的工作場所。
h)局部機械排風系統(tǒng)各類型排氣罩應參照GB/T l6758的要求,遵循形式適宜、位置正確、風量適中、強度足夠、檢修方便的設計原則,罩口風速或控制點風速應足以將發(fā)生源產生的塵、毒吸入罩內,確保達到高捕集效率。局部排風罩不能采用密閉形式時,應根據不同的工藝操作要求和技術經濟條件選擇適宜的傘形排風裝置。
i)輸送含塵氣體的風管宜垂直或傾斜敷設,傾斜敷設時,與水平面的夾角應>45°。如必須設置水平管道時,管道不應過長,并應在適當位置設置清掃孔,方便清除積塵,防止管道堵塞。
j)按照粉塵類別不同,通風管道內應保證達到最低經濟流速。為便于除塵系統(tǒng)的測試,設計時應在除塵器的進出口處設可開閉式的測試孔,測試孔的位置應選在氣流穩(wěn)定的直管段,測試孔在不測試時應可以關閉。在有爆炸性粉塵及有毒有害氣體凈化系統(tǒng)中,宜設置連續(xù)自動檢測裝置。
k)為減少對廠區(qū)及周邊地區(qū)人員的危害及環(huán)境污染,散發(fā)有毒有害氣體的設備所排出的尾氣以及由局部排氣裝置排出的濃度較高的有害氣體應通過凈化處理設備后排出;直接排入大氣的,應根據排放氣體的落地濃度確定引出高度,使工作場所勞動者接觸的落點濃度符合GBZ 2.1的要求,還應符合GB l6297和GB 3095等相應環(huán)保標準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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