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管內科:圍產期心肌病
概述
一種發(fā)生在婦女分娩前、后,病因不明,以心肌病變?yōu)榛咎卣骱鸵猿溲孕牧λソ邽橹饕憩F的心臟病變。本病國內發(fā)病率約占產婦的0.023%。高齡、多產、多胎及有妊娠中毒史的產婦中發(fā)病率較高。本病預后較原發(fā)性心肌病為好。
臨床表現
1.心臟擴大。以左室擴大為主。
2.心力衰竭。表現為進行性加重的勞力性呼吸困難和體循環(huán)淤血體征。
3.心律失常:各種類型心律失常均有,室早和房顫最多見。
4.栓塞:腦、肺、腎動脈栓塞最常見。
診斷依據
1.妊娠期婦女在產前3個月至產后6個月內出現心臟擴大、心力衰竭癥狀;
2.臨床特點符合擴張型心肌病改變。
治療原則
1.臥床休息;
2.治療心力衰竭;
3.預防栓塞;
4.處理心律失常;
5.免疫抑制劑;
6.忌用避孕藥、禁止再次孕妊;
7.內科治療無效的終末期病例可考慮心臟移植治療。
用藥原則
本病病因未明,缺乏特異性治療方法。當前用藥以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對癥治療為主。
1.急性期或重癥患者應爭取盡快控制病情宜考慮以靜脈給藥途徑用藥,如西地蘭、速尿、硝普鈉等,必要時治療應在監(jiān)護下實施。
2.慢性期或輕癥患者應優(yōu)先口服途徑給藥,并注意各種治療用藥帶來的并發(fā)癥。
輔助檢查
1.單純、典型病例的檢查專案以“A”為主;
2.診斷有疑問者應考慮選擇“A”、“B”、“C”專案下有關內容;
3.病情特別復雜者必要時尚須考慮其他專門檢查專案,如冠狀動脈造影等。
療效評價
1.治愈:心臟形態(tài)結構及功能完全恢復正常,無任何后遺癥,如栓塞等。
2.好轉:心臟形態(tài)結構未能完全恢復正常,心功能恢復至二級。
3.無效:治療后心臟形態(tài)及功能狀態(tài)均無顯著改善或呈惡化趨勢。
專家提示
本病為一種與孕妊有關的心臟病變。缺乏有效的預防手段,治療上以對癥治療為主。但早期對本病患者開始積極治療約可使50%患者痊愈。說明雖然缺乏特異性的治療措施,但本病預后較原發(fā)性心肌病好得多。部分患者對藥物治療反應欠佳則預后不良。本病患者不宜再次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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