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法,亦稱解表法。是通過宣發(fā)肺氣,調(diào)暢營衛(wèi),開泄腠理等作用,促使人體微微出汗,將肌表的外感六淫之邪隨汗而解的一種治法。早在《黃帝內(nèi)經(jīng)》中已有記載,如《素問·生氣通天論篇第三》:“……體若燔炭,汗出而散”:意為身體發(fā)熱如同焚燒的炭火,汗出之后,熱隨汗外散。又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第五》:“其在皮者,汗而發(fā)之”,再如《素問·熱論篇第三十一》:“三陽經(jīng)絡皆受其寒,而未入藏者,故可汗而已……,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因陽經(jīng)屬腑,陰經(jīng)連臟;未入于臟,說明邪氣未及于三陰,仍在肌表,故可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以用發(fā)汗的方法來治療;而未滿三日,則指病程較短,邪氣仍在肌表,亦可以用汗法治療。這些都是汗法的理論依據(jù)。但汗法不是以使人出汗為目的,主要是汗出標志著腠理開,營衛(wèi)和,肺氣暢,血脈通,從而能祛邪外出。所以,汗法除了主要治療外感六淫之邪的表證外,凡腠理閉塞,營衛(wèi)不通而寒熱無汗者皆可以用汗法治療。如:外感風寒、風熱;疹未透法或疹發(fā)不暢的外邪束表;頭面部及上肢浮腫的水腫兼表證;瘡瘍初期兼有表證的紅、腫、熱、痛;風濕痹痛等。
護理方法:
1、病室安靜、空氣新鮮。
2、飲食宜清淡,忌粘滑、肉面、五辛、酒酪、酸性和生冷食物。因酸性食物有斂汗作用,而生冷食物不易散寒。
3、藥宜武火輕煎,麻黃煎煮去上浮沫,芳香藥宜后下;服藥時溫度適宜;服藥后臥床加蓋衣被,保暖以助發(fā)汗,并且在短時間內(nèi)大口喝下熱稀飯約200毫升或給予開水、熱飲料、熱豆?jié){等,以助藥力,促其發(fā)汗;若與麻黃、葛根同用時,則一般不需啜熱粥。因藥細需助,藥重不需助,以防出汗過度。
4、觀察出汗特點;有汗、無汗、出汗時間、遍身出汗還是局部出汗等。在一般情況下,汗出熱退即停藥,以遍身微微汗出最佳、忌大汗。若汗出不徹,則病邪不解,需繼續(xù)用藥;而汗出過多,會傷津耗液、損傷正氣,可給予患者口服糖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鹽水或輸液;若大汗不止,易導致傷陰亡陽,應立即通知醫(yī)師,及時采取措施。
5、汗出熱退時,應及時用干毛巾或熱毛巾擦干,忌用冷毛巾擦拭,以防毛孔郁閉,不利病邪外達;大汗淋漓者,暫時不要給予更衣,可在胸前、背后鋪上干毛巾,汗止時再更換衣被,注意避風寒;防止復感。
6、病位在表者服藥后仍無出汗,縱然熱不退,也不可給予冷飲和冷敷,避免“閉門留寇”使邪無出路,而入里化熱成變證,熱反更甚;可以針刺大椎、曲池穴位達到透邪發(fā)汗目的。
7、對表證兼有風濕者,須用數(shù)次微汗,以達祛風除濕之功效。由于風濕互結(jié),濕性重濁,粘滯不爽,要使其遍身微似汗出,緩緩蒸發(fā),則營衛(wèi)暢通,風濕才能俱去。忌大汗,因風為陽邪,其性輕揚,易于表散,濕為陰邪,其性濡滯,難以速去,若大汗而出,則風氣隨去而濕邪仍在,不僅病不能愈,還使衛(wèi)陽耗傷。
8、發(fā)汗要因人因時而宜,如暑天炎熱,汗之宜輕;冬令寒冷,汗之宜重;體虛者,汗之宜緩;體實者,汗之宜峻等。
9、服發(fā)汗解表藥時,禁用或慎用解熱鎮(zhèn)痛西藥,如阿斯匹林、必理通等,防止汗出太過。
10、服用含有麻黃的藥物后,要注意患者的血壓及心率變化。
11、注意不可妄汗:凡淋家、瘡家、亡血家和劇烈吐下之后均禁用汗法。對于表邪已盡或麻疹已透、瘡瘍已潰、虛證水腫,自汗、盜汗、熱病后期津虧者均不宜用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