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任中藥師職責
1.主持藥房或調劑室的技術工作。
2.指導并參與復雜的藥劑調配和制劑工作,確保配發(fā)的藥品質量。
3.督促檢查毒性中藥、麻醉中藥和貴重中藥等藥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藥品的檢驗和鑒定工作。負責本單位所有藥品的質量。
4.經常深入各臨床科室了解用藥和管理情況,征求意見,介紹新藥,必要時參加院內疑難病例會診及病例討論。
5.組織開展科學研究,進行加工炮制方法和醫(yī)院院內制劑的配制工作,改進調劑服務質量,指導技術革新和新技術的應用等。
6.擔負教學工作,指導醫(yī)`學敎育網搜`集整理研究生、進修生、實習生學習,做好本科人員的技術考核和業(yè)務學習工作。
副主任中藥師可參照上述各條協(xié)助主任中藥師工作。在無主任中藥師的情況下,執(zhí)行主任中藥師職責。
(二)主管中藥師職責
1.在主任中藥師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2.指導藥品調劑、制劑、煎藥和加工炮制,負責藥品的檢驗、鑒定,保證所在崗位藥品質量符合藥典、局頒藥品標準和中藥炮制規(guī)范等規(guī)定。
3.經常深入臨床科室了解用藥和管理情況,征求用藥意見,并在主任藥師的指導下介紹新藥。
4.檢查毒性中藥、麻醉中藥和貴重中藥及其他藥品的使用、管理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
5.參加科學研究,進行加工炮制方法和醫(yī)院院內制劑的配制工作。
6.擔任進修、實習人員的教學培訓工作,協(xié)助組織技術人員的業(yè)務學習。
(三)中藥師職責
1.在上級中藥師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2.參加藥品調配、制劑工作和藥材的加工炮制及煎藥工作,在主管藥師的指導下負責所在崗位藥品的檢驗、鑒定和藥檢儀器的使用保養(yǎng),保證藥品質量符合藥典、局頒藥品標準和中藥炮制規(guī)范等規(guī)定。
3.經常深入臨床科室了解藥品的使用情況,征求用藥意見。
4.檢查所在崗位毒性中藥、麻醉中藥和貴重中藥的使用、管理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
5.參加加工炮制方法和醫(yī)院院內制劑的配制工作。
6.擔任進修、實習人員的教學和培訓工作,指導中藥士、藥劑員的日常工作和業(yè)務學習。
(四)中藥士職責
1.在中藥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藥品的預算、請領、分發(fā)、保管、采購、藥品制劑、處方調配等具體工作。
3.認真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嚴格管理所在崗位毒性中藥、麻醉中藥和貴重中藥,嚴防差錯事故發(fā)生。
4.了解藥品的使用、管理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反映。
5.幫助藥劑員進行業(yè)務學習和技術提高。
(五)中藥藥劑員職責
2.參加制劑的配制。擔任一般的處方調配、藥品分裝、臨方炮制及煎藥工作。
3.參加藥品的采購、出納、分發(fā)、保管、消耗、回收、統(tǒng)計等工作。
4.負責所在工作室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