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國為夏諸侯嬴姓之國。 虞舜時,禹為司空,受命治水。禹薦伯益為助手。伯益隨禹治水十三年,左準繩,右規(guī)矩,定山川,圖博物,察民俗,著《山海經》十八篇。因治水功,伯益授虞,禹晚年把伯益定為接班人,預效堯舜禪位于伯益。及禹去世,伯益謙讓不就,避于箕山,禹子啟繼位,特封伯益子若木為徐伯、飛廉<一作大廉>為葛伯,此為葛封國之始。葛商二國均為三等爵位一伯諸侯國。初,商國僅70時,而葛疆較大,其四至為:北定陶,南戈(今太康)、西老丘(今開封)、東虞(今芒碭)。到夏末,葛鄰國為:北辛、南厲、西杞、東商。國已弱小。
湯為契十世孫,繼商伯后,志高氣滿,圖謀天下。因夏有400年根基,且湯與桀有君臣名人,只好耐心等待,徐徐圖之。他在假仁德攬民心、用賢能增實力的基礎上,自薦方伯,誣害鄰國。為其興商滅夏作輿論準備。所謂的“葛伯仇餉”就是如此。
關于“葛伯仇餉”,《史記·殷本紀》:“湯征諸侯,葛伯不祀,湯始伐之。”《孟子·騰文公》:“湯居亳,與葛為鄰。葛伯放而不祀,湯使人問之曰:‘何為不祀?’曰:‘無以供犧牲也。’湯使遺之牛羊,葛伯食之,又不以祀。湯又使人問之曰:‘何為不祀?’曰:‘無以供粢盛也。’湯使亳眾往為之耕,老弱饋食。葛伯率其民,要其有酒食黍稻者奪之,不授者殺之。有童子予以黍肉餉,殺而奪之?!稌吩唬?lsquo;葛伯仇餉’,以之謂也。為其殺是童子而征之,四海之內皆曰:‘非富天下也,為匹夫匹婦復仇也。’湯始征自葛載,十一征而無敵于天下。”《尚書·商書·仲虺之誥》:“成湯放桀于南巢,惟有慚德。曰:‘予恐來世以臺為口實。’仲虺乃作誥。曰:“嗚呼!乃葛伯仇餉,初征自葛。東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由上知“葛伯仇餉”是商湯的“政治宣傳”,因為:一,商伯、葛伯為同等諸侯,葛伯不祀應由夏桀裁處,湯無權責罰;二,看似為殺送飯童子復仇征葛,為何十一征連祭祀又無錯的諸侯一塊伐?三,湯捕獵“網開三面仁及禽獸”,十一征得天下,死傷何其多!湯視人民生命不如禽獸吧?四,流放夏桀南巢后,湯慚愧不已,既怕后人指責,又怕學他犯上。仲虺連忙作誥,勸湯并向天下解釋,“此地無銀三百兩”嗎?五、“仲虺之誥”說:“東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不遭戰(zhàn)亂,反而怨憤,什么邏輯?湯征葛國,唯易葛伯,國存祠祀,商周不改?!洞呵?middot;桓公十五年》:“邾人、牟人、葛人來朝。”證明葛國經歷夏商周三代,立國約1800多年。
古葛地和三代時葛國是否在寧陵?此問題古有定論,只是近幾年出于旅游業(yè)的需要,才有長葛、偃師等地爭葛天氏、葛國故地。葛在寧陵有權威依據:一、《史記集解》:“葛,今梁國寧陵之葛鄉(xiāng)。”二、《漢書·地理志》:“寧陵莽曰‘康善’。孟康曰:‘故葛伯國,今葛鄉(xiāng)是。’”三、《后漢書·郡國志》:“寧陵故屬陳留,有葛鄉(xiāng)故葛伯國。”四、《水經注》:“汴水又東經寧陵之沙陽亭北,故沙隨國矣;汴水又東經葛城北,故葛伯國也。”五、《四書五經集注》宋元人注:“葛,梁國寧陵縣東北。”六、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寧陵,古葛國。”“葛,古國名,嬴姓,故城在今河南省寧陵縣北十五里。”七、《一統(tǒng)志》:“葛在寧陵縣北一十五里古葛伯國。”八、《河南通志》:“寧陵,夏葛伯國。”九、《歸德府志·古封建表》:“葛,伯爵,夏所封邑。葛,今梁國寧陵之葛鄉(xiāng)。”十、《寧陵縣志·古跡》:“葛城,在縣北十五里,古葛伯國。”十一、《中國歷代戰(zhàn)爭史》:“葛,今河南寧陵縣。”十二、《河南是華夏姓氏的主要發(fā)祥地》:“夏朝除建都嵩山一帶外,它的很多屬國也在河南。如許<今許昌>、斟灌<今濮陽>、顧<今原陽>、葛<今寧陵>……”十三、《孟子》曰:“湯居亳,與葛為鄰。”從亳之所在可知葛之所在。《史記正義》、《元和郡縣志》和《河南通志》均云:
梁州谷熟縣為南亳,即湯都也。“《尚書蔡傳》、《通典》、《括地志》和《河南通志》均有“三亳”之說:“書所稱三亳者,蒙縣之亳曰‘北亳’,湯所興;谷熟之亳曰‘南亳’,湯所都;偃師之亳曰‘西亳’,湯所遷也。”《歸德府志》和《商丘縣志》都說:“在谷熟鎮(zhèn)南五里,即古亳故墟。”近代大學者王國維《說亳》一文對葛、亳之地考辨最詳:夏商“北亳”即春秋亳<薄>、兩漢薄縣和今曹縣:“皇甫謐、司馬彪、杜預、酈道元均以寧陵縣<前漢屬陳留郡,后漢屬梁國>之葛鄉(xiāng)為葛伯國。謐且謂‘偃師去寧陵八百余里,不能使民為之耕’以證湯之所都當為谷熟之南亳。”故知偃師之葛,非湯所征之葛國。長葛學者張佐軍在《長葛之名瑣談》一文中,駁斥清代長葛知縣何鼎所謂“葛天氏故址也,后人思永澤,故名曰長葛。”是“不考證歷史的妄說”,長葛之“葛天氏故址”之說不攻自破。同樣,其他地方也是既無史志書證,又無考古物證。古葛地、葛天氏、葛國<俗稱葛伯國>在寧陵鐵案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