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折的治療-口腔內科主任醫(yī)師輔導:
1.冠折 缺損少,牙本質未暴露的冠折,可將銳緣磨光。牙本質已暴露,并有輕度敏感者,可行脫敏治療。敏感較重者,用臨時塑料冠,內襯氧化鋅丁香油糊劑粘固,待有足夠修復性牙本質形成后(6~8周),再用復合樹脂修復牙冠形態(tài);此時,須用氫氧化鈣制劑墊底,以免對牙髓產生刺激。牙髓已暴露的前牙,對牙根發(fā)育完成者應用牙髓摘除術;對年輕恒牙應根據牙髓暴露多少和污染程度作活髓切斷術,以利于牙根的繼續(xù)發(fā)育。牙冠的缺損,可用復合樹脂修復或用人工冠修復。
應該特別指出,凡仍有活力的牙髓,應在治療后1、3、6個月及以后幾年中,每半年復查1次,以判明牙髓的活力狀況。牙齒的永久性修復都應在受傷后6~8周進行。
2.根折 根折的治療首先應是促進其自然愈合,即使牙齒似乎很穩(wěn)固,也應盡早用夾板固定,以防活動。除非牙齒外傷后已數周才就診,而松動度又較小就可不必固定。
一般認為根折越靠近根尖其預后越好。當根折限于牙槽內時,對預后是很有利的,但折裂累及齦溝或發(fā)生齦下折時,常使治療復雜而且預后亦差。
對根尖1/3折斷,在許多情況下只上夾板固定,無需牙髓治療,就可能出現修復并維持牙髓活力,那種認為根折牙應進行預防性牙髓治療的觀點是不正確的。因為根折后立即進行根管治療術常常有可能把根管糊劑壓入斷端之間,反而影響其修復。但當牙髓有壞死時,則應迅速進行根管治療術。
對根中1/3折斷可用夾板固定;如牙齒冠端有錯位時,在固定前應復位。復位固定后,每月應復查1次,檢查夾板是否松脫,必要時可更換夾板。復查時若發(fā)現根折冠段牙髓壞死,應及時拔髓。如根折根尖段牙髓仍有活力,則只需作根折冠段的根管治療術;若根折根尖段牙髓已壞死,就應一并作根管治療術。判斷根折根尖段牙髓是否有活力的方法是:拔除冠段牙髓并沖洗后,用光滑髓針檢查,若有疼痛或出血,表明根尖段牙髓仍有活力;反之,若根髓全部壞死,則應作全根管治療術。根管不用牙膠尖充填而用聚羧酸鋅粘固粉將鈦合金針或鈷鉻合金樁粘固于根管中,將斷端固定在一起,以利根面的牙骨質沉積。當因治療需要將根尖部斷塊用手術方法去除后,因冠側段過短而支持不足時,常需插入鈦合金根管骨內種植樁以恢復牙齒原來的長度,同時牙冠部用夾板固定。這樣骨組織會在金屬“根”周圍生長而將病理動度消除。
頸側1/3折斷并與齦溝相交通時,將不會出現自行修復。如牙根長度足以進行樁冠修復時,可用切齦術,或用正畸牽引法或牙槽內牙根移位術,將牙根斷端牽出暴露于齦上以便修復。
縱行根折的預后不佳,往往需拔牙。有時可試行根管治療術后,作牙體半切除術或截根術。
粘著夾板技術是固定根折最簡便的方法,其步驟如下:
(1)將患牙復位,拭凈唇面,并用95%乙醇擦拭、擦干、吹干,隔濕。以同法處理兩側健康牙(至少每側1個牙)。
(2)取0.4mm直徑不銹鋼絲,其長度相當于患牙冠寬度加上兩側至少各1個正常牙的寬度,將其彎成弓型,使它與這些牙的唇面外形相一致。
(3)將牙齒唇面中1/3處酸蝕1~2分鐘。用蒸餾水洗凈拭干,用粘合劑和復合樹脂將夾板固定在鋼絲上。此時應保證患牙位于固有的位置。最后拍X線片檢查根折斷段對位是否良好。在下頜前牙,應將弓形夾板放在牙齒舌面,以免妨礙咬合。
固定3~4月后應重新進行臨床檢查,X線片和活力試驗;以后應每隔6月復查1次,共2~3次。
根折愈合后,用金鋼砂石磨除復合樹脂,并松開鋼絲,取下,磨平牙面。
根折的轉歸有四種形式:
(1)兩斷端由鈣化組織聯合,與骨損傷的愈合很相似。硬組織是由中胚葉組織分化出的成牙骨質細胞所形成的。在活髓牙的髓腔側則有不規(guī)則牙本質形成。
(2)結締組織將各段分開,斷面上有牙骨質生長,但不出現聯合。
(3)未聯合的各段由結締組織和骨橋分開。
(4)斷端由慢性炎癥組織分開,根端多為活髓,冠側段牙髓常壞死。這種形式實際上不是修復和愈合的表現。
A.鈣化性愈合 B.結締組織性愈合 C.骨、結締組織聯合愈合 D.斷端被慢性炎癥組織分開 E.離體牙顯示根折的鈣化性愈合(仿Fountian)
第1種形式的愈合主要見于沒有錯位和早期就進行了固定的患牙。根折牙未作固定或未作咬合調整時則可出現第2和第3種形式的愈合。與這三種組織學修復形式相應,/絲片也可觀察到三種修復形式,即看不到或幾乎看不到折線;斷端間有狹窄的透射線;斷端邊緣變圓鈍;斷端之間可見到骨橋等。
根折牙常常發(fā)生髓腔鈣化。因外傷而髓腔變小的牙髓以膠原成分增加為特征,同時伴有細胞數目減少。
3.冠根折 凡可作牙髓治療的后牙冠根折,均應盡可能保留。治療后加固位釘,再作樁核以全冠修復;也可在根管治療術后,作覆蓋義齒。對前牙的冠根折,可參考與口腔相通的牙頸部根折的治療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