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醫(yī)師實踐技能考試實施基本要求有哪些?想來江蘇南京市/無錫市/徐州市/常州市/蘇州市/南通市/連云港市/淮安市/鹽城市/揚州市/鎮(zhèn)江市/泰州市/宿遷市不少人還存在疑問,醫(yī)學教育網(wǎng)編輯針對該問題,搜集整理了相關資料,具體如下:
考試實施的基本要求:
1.實踐技能考試采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键c根據(jù)考試機構或組織的設置規(guī)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試時間;
2.考點在準考證上注明考生應攜帶的物品(如身份證明(軍官證、護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類所需的離體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準考證”應考,考試機構或組織要嚴格把關,考前認真核對考生準考證和身份證明,并對應試者所提交的試用期一年的實踐材料進行審核;
4.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機構或組織進行測試;
5.醫(y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過程中,不得對人體進行創(chuàng)傷性操作;
6.在體格檢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時,要男女考生分開,并至少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考試對考官的要求:
擔任醫(y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考官,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令》第4號第四章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在同一考試機構或組織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則上不能來自同一單位(醫(y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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