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脫水的分度是護師考試中會遇到的知識點,現介紹給大家:
脫水按其嚴重程度分為三度,治療時根據其脫水的輕、中、重度的不同決定補液的液量和補液的速度。
①輕度脫水
體內水分丟失相當于體重的3%~5%(體重下降3%~5%),臨床表現不明顯醫(yī)學|教育|網編輯整理,稍有精神不振、輕微口渴,尿少、皮膚彈性正常。治療只需去除病因,口服補液鹽(ORS)沖劑50~80ml/kg,脫水糾正后,將余量與等量水稀釋按病情需要隨意口服。24小時總入液量達100~150ml/kg即可恢復。新生兒和有明顯嘔吐、腹脹、休克、心腎功能不全或其他嚴重并發(fā)癥的患兒不宜采用口服補液,靜脈補液量為90~120ml/kg,首補約總量的1/2;
②中度脫水
體內水分丟失相當于體重的5%~10%(體重下降5%~10%)。臨床表現較明顯,精神不振或躁動不安、口渴、尿少、口唇干,眼窩凹陷,皮膚彈性差。治療時應靜脈輸液,量為120~150ml/(kg×d),按其計算量的1/2~2/3補充,其余量根據病情及治療效果決定其取舍;
③重度脫水
體內水分丟失相當體重的10%以上。臨床表現非常明顯,反應差,無欲狀,躁動或昏睡,四肢涼,脈細弱,皮膚彈性消失,尿極少或無尿、血壓下降。如不及時正確有效的治療,短期內即可死亡。治療必須靜脈快速補充有效循環(huán)血量,20ml/kg生理鹽水,在0.5~1小時快速靜脈輸入后,于6~8小時內靜脈輸入60~80ml/kg后,再根據病情和脫水糾正的程度再輸入或口服80~100ml/kg,于16小時完成。如原發(fā)病已控制,脫水基本糾正,可不再輸入。全日入量不少于200ml/kg.如遇三度營養(yǎng)不良、肺炎、先天性心臟病、心力衰竭患兒,輸入液量為計算量的1/2,酌情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