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衛(wèi)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招聘編制外人員1人公告,醫(yī)學教育網小編為您整理具體內容如下:
根據青海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委直屬單位公開招聘臨聘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青衛(wèi)人[2015]53號)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ldquo;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用人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見附件)
此次招聘的范圍面向社會,戶籍不限,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均可報名。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8年8月20日—8月26日(周六、周日休息)
報名地點:省衛(wèi)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才交流部(西寧市南川西路69號)
聯(lián)系電話:0971-6264249張老師
招聘崗位與報考人員達不到1:3比例要求的,中心將根據崗位需求決定是否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若保留招聘計劃,可視筆試、面試情況決定是否聘用。
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畢業(yè)證書(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
3.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按報考條件要求提供。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二)筆試
1.形式:閉卷考試。
2.時間:2018年9月8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含崗位相關知識)。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
(三)面試
面試工作的具體時間、地點待定。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該崗位參加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同一崗位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先按招聘條件中的優(yōu)先條件確定,優(yōu)先條件不能確定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列為體檢對象。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由中心統(tǒng)一組織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核及資格復查
體檢合格人員,中心將對其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綜合表現情況等進行考察,對曾有參與打砸搶燒、聚眾鬧事、組織煽動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曾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記錄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招聘空額可按考試成績遞補。
(六)公示招聘結果
經筆試、面試、體檢合格的,按擇優(yōu)錄用原則確定擬聘用名單,并在相關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合格的擬聘人員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工資2000元/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單位同工同酬待遇,并按有關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紀律與要求
(一)在進行公開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二)嚴格按照招錄程序做好公開招聘工作。
(三)嚴格招聘工作中的各項保密措施,命題人員、面試考官、招聘工作人員一律與中心簽訂保密協(xié)議,明確各方責任。在考務工作中確保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在場時才能進行試卷交接、印制等保密工作。
(四)考官應本著“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客觀評價。
(五)省衛(wèi)生計生委紀檢和人事部門全程參與招聘工作,進行監(jiān)督。
(六)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附件:青海省衛(wèi)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編制外人員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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