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本保存因分析不能立即進行或分析后需要重新檢測,樣本需要保存。如果是后一種目的,標本可根據下列原則保存而不會產生明顯影響。
短期保存:
①全血細胞計數(不包括分類)所用EDTA抗凝血可在室溫下保存24h.分類計數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涂片應在標本收集后5h內完成。如果用血細胞分析儀對血細胞分類,根據所用的不同的分析系統(tǒng),標本保存都不應超過8h.②用于APTT與PT的血小板枸櫞酸抗凝血漿,可在室溫下保存8h,應在3h內測定凝血因子活力,而且血漿必須始終在4~8℃保存。③檢測酶或底物的血清或肝素抗凝血漿可在4~8℃保存一周,但酶對LD和ACP例外,因LD活力對冷不穩(wěn)定,ACP只在酸性條件穩(wěn)定,底物TG例外,因為內源性脂肪酶可分解TG為甘油。④血漿蛋白:包括免疫球蛋白和特異性抗體,4~8℃可保存一周。如果不超過25℃,標本普通的郵寄是可以的。
長期保存:
長期保存,要求保存溫度低于-20℃,溶解必須緩慢,在4~8℃過夜或在水浴中不斷攪動。通常在溶解中形成濃度梯度,所以分析前必須充分混勻,必須注意試管底部的沉積物,它們可能由冷球蛋白、異型蛋白或冷沉淀纖維蛋白原引起,如果必要,這些沉淀通過加熱重新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