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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以毒攻毒”的藥物都具有相當的毒性。例如,蟾蜍可引起心肌損害;硇砂制劑對食管、胃黏膜有破壞作用,長期或過量使用,可引起嘔吐、腹瀉或消化道出血。即使是小量長期服用礦物類藥物,也有蓄積中毒之弊。植物類藥物則常導致胃腸功能受損,耗傷津液。正是由于這些原因,醫(yī)生們在使用“以毒攻毒”藥物時,也總是慎之又慎。許多晚期腫瘤患者,輕信謠傳,濫加試用,使本來已十分虛弱的身體猶如雪上加霜,以致病情更趨惡化。
因此,無論是臨床醫(yī)生還是病人本身,在應用有毒抗癌中草藥治療癌癥時,都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不可盲目濫用,要反復核查相關科學理論依據及有關臨床論證資料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2)防止超量使用,嚴格把握劑量。有毒中藥大多對癌細胞有直接的毒性作用,它們的特點是有效劑量與中毒劑量很接近,因此,用藥劑量應嚴格遵守醫(yī)囑。
(3)避免長期使用,若非必要,均宜中病即止。即中醫(yī)所謂將邪毒衰其大半之后,繼續(xù)使用小毒或無毒的藥物以扶正祛邪,逐步消滅殘余的癌細胞。
(4)不可忽視炮制,注重規(guī)范炮制,切勿以生代制,如馬錢子、烏頭類。
(5)不可隨意改變用藥途經,如砒霜、石蒜應外用而不可內服,巴豆宜制成蠟丸方可內服。
(6)用藥過程中要密切觀察病情,一旦發(fā)現中毒反應,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