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標本的處理流程
將標本驗收不合格情況記錄在《標本驗收記錄本》上與對方溝通,作出處理。
1.由于特殊情況或取材困難的標本
應客戶的要求進行檢測,并在報告單上對驗收不合格情況進行描述,并提醒對檢驗結果產(chǎn)生的影響。
2.不合格標本的退回流程
① 需要退回的標本在LIS系統(tǒng)中進行標本退回,并填寫《不合格標本退單通知》,連同標本一道交由工勤人員退回病區(qū)并記錄;
② 病區(qū)根據(jù)《不合格標本退單通知》在LIS標本退回欄中打印相應的條形碼;
③ 根據(jù)要求重新備管、采集、再次進行標本采集時間確認后送檢。
外單位不合格標本:需要退回的標本填寫《不合格標本退單通知》,連同檢驗申請單、標本一道交由慈基客服人員與對方 溝通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