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分析化學知識點,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分析化學的任務以及特點”的相關知識,具體內(nèi)容如下,需要的考生請查看!
分析方法注意
理想條件
①選擇性最高,以至具有專一性,即干擾極少,這樣就可以減少或省略分離步驟;
②精密度和準確度最高;
③靈敏度最高,從而少量或痕量組分即可檢定和測定;
④測定范圍最廣,大量和痕量均能測定;
⑤能測定的元素種類和物種最多;
⑥方法簡便,即最易操作而不需高度技巧;
⑦經(jīng)濟實惠,即要求費用少而收益大。但匯集所有優(yōu)點于一法是辦不到的,例如,在重量分析中,如要提高準確度,需要延長分析時間(如用重沉淀法純化沉淀)。因為化學法測定原子量要求準確到十萬分之一,所以最費時間。
分離和富集方法
雖然有不少靈敏的和選擇性強(甚至專一)的方法,但是如果欲測元素的濃度接近或低于方法的測定下限,則富集仍不可避免。富集方法很多,如升華、揮發(fā)、蒸餾、泡沫浮選(見痕量富集)、吸附(用分子篩、活性炭等)、色譜法、共沉淀、共結晶、汞齊作用、選擇溶解、溶劑萃取、離子交換等。
在檢出或測定之前,常常需要使欲測(或檢出)物質與干擾物質彼此分離。重要的分離方法有蒸餾、溶劑萃取、離子交換、電滲析、沉淀、電泳等,大都與富集方法相同。富集可認為是提高濃度的分離方法。
隱蔽作用(見隱蔽和解蔽)雖不是分離,但其作用使離子失去其正常性質,即令該離子以另一形式存于反應體系中。然而在分析化學中分離之目的無非使干擾離子不再干擾,因此就廣義而言,隱蔽及其相反作用解蔽應包括在分離范疇中。在分析化學中采用隱蔽和解蔽作用由來已久。重量分析、光度法、極譜法中均已應用,特別在點滴試驗和絡合滴定法中使用得更頻繁。
取樣和試樣分解
取樣最重要的要求是有代表性,即取來欲分析的樣品須能代表全體。均勻或容易混勻的物質取樣自不成問題,氣態(tài)和液態(tài)樣品屬于這一類。不均勻的固態(tài)物質,如礦石和煤炭等應按規(guī)定手續(xù)取樣。否則,分析結果不能代表原物質,徒然浪費人力物力。野外礦石取樣多由地質人員進行。所得大樣在試驗室中由分析人員按一定手續(xù)粉碎和縮分到小樣。另一方面,有機元素燃燒法分析合成的純樣品則無此問題 [11] 。
樣品溶熔是第二步。溶熔包括溶解和熔融,也稱分解。有些樣品能溶解于水、酸或混合酸、堿,以及有機溶劑中。上述辦法不能溶解的,可改用熔劑熔融。熔劑可分堿性(如碳酸鈉)、酸性(如硫酸氫鉀)、氧化性(如過氧化鈉)和還原性的(如硫代硫酸鈉)。如果欲分析的成分較易揮發(fā)或熔融溫度高,對坩堝腐蝕嚴重,則可改用燒結,即將顆粒表面部分熔化。史密斯法用氯化銨和碳酸鈣(1:8——12)與硅酸鹽巖石混合和燒結,以測定其中的堿金屬便是一例。有機化合物和生物樣品可采用干法或濕法灰化。干法灰化為在充分氧氣存在下加熱至炭化并逐漸燃燒,或在較低溫度用原子氧氧化(低溫灰化)。濕法灰化利用氧化性酸(如硝酸、高氯酸、濃硫酸)氧化樣品。干法、濕法各有其優(yōu)缺點,須視樣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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