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療用毒性藥品的管理要點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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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療用毒性藥品的管理:醫(yī)療用毒性藥品(簡稱毒性藥品),是指毒性劇烈,治療劑量與中毒劑量相近,使用不當會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藥品。目前包括毒性中藥(指原藥材及其飲片)27種,毒性西藥(指原料藥)11種。
其使用管理的要點有:
①加工炮制毒性中藥,必須按照《藥典》和《炮制規(guī)范》有關規(guī)定進行;
②醫(yī)師開具毒性藥品處方,只允許開制劑,每次處方劑量不得超過2日極量;
③調(diào)配處方必須認真負責,計量準確,按醫(yī)囑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員和復核人員雙簽名,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藥,應當付炮制品;
④處方應保存2年備查;
⑤建立和完善保管、驗收、領發(fā)、核對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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